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簡介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是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為宗旨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以確保善終意願在意識不清時仍能被貫徹。本院秉持病人為中心的照護宗旨,設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由專業團隊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幫助您與家屬提早思考、討論與選擇生命末期時的維生醫療,讓善終醫療自主權,由您來決定!
門診預約說明
得為預立醫療決定者: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8條,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得為預立醫療決定,並得隨時以書面撤回或變更之。
參加諮商的法定參與者:依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意願人(即本人)、意願人的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應參與前項第一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經意願人同意之親屬亦得參與。但二親等內之親屬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時,得不參與。
一、具完全行為能力(年滿18歲、未滿18歲已結婚、心智無缺陷)之意願人本人。
二、意願人的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
三、醫療委任代理人(若有指定)。
四、經意願人同意的親屬也可以參加。
門診預約方式
預約電話:089-814880分機503,將有專人為您安排。
預約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00
諮商門診時間:每週五下午
註一:因須接受門診前衛教,故不開放當天門診掛號,僅限預約至少一周後之諮商門診。
註二:諮商進行時,會由醫師、護理及社工,詳細說明約六十分鐘,請預留諮商及前後處理時間。
註三:為避免醫療資源閒置,若臨時不克前來,請務必提早三天前通知本院,可撥打人工預約專線089-814880分機503)來電取消。
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簡稱 AD)的要件包含
一、接受本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經由本院核章後才生效。
二、意願人完成AD填寫,經兩位見證人見證簽名或公證人認證。
三、由本院協助將AD內容登錄並經意願人確認無誤之後將文件掃描上傳至衛福部雲端資料庫完成健保卡註記(AD正本將交還本人自行保存)。


相關資料連結:衛生福利部(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acp/HospitalMap.aspx)
相關資料連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基金會 https://www.hospice.org.tw/
相關資料連結:財團法人台灣生命教育協會病人自主研究中心(https://parc.tw/)
醫療委任代理人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條規定,意願人指定之醫療委任代理人,應以十八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為限,並經其書面同意。
下列之人,除意願人之繼承人外,不得為醫療委任代理人:
一、意願人之受遺贈人。
二、意願人遺體或器官指定之受贈人。
三、其他因意願人死亡而獲得利益之人。
費用相關資訊
■一般民眾每次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為每人2,000元 (含核章、一個月內AD文件檢核和掃描上傳等費用) ,掛號費另計。
■領有殘障手冊、長照服務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者,不收取諮商費用,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由衛福部獎勵補助 。
■本院另提供團體諮商之預約(同時針對2位意願人進行諮商程序),如需申請團體諮商預約,請於上班時間來電(089-814880轉503)洽詢。
諮商當日須知
一、已確認預約者,諮商當日意願人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及相關證件,於預約時間提前20分鐘至本院五樓行政辦公室報到進行諮商前流程說明,進行諮商服務後並完成批價手續繳交費用,若當日無法赴約者,請事先來電重新預約諮商時段。
二、若為首次至本院之初診人員,諮商當日須提早30分鐘至掛號室報到,以利完成初診建檔手續。
三、每次諮商時段約60分鐘,請於預約時段準時前來,遲到者恕無法延後諮詢時段,當日無法赴約者,請來電重新預約諮商時段。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流程圖


